〔記者楊久瑩/台北報導〕
地方特考未來將更有在地味,並將朝向更具地方特色的考題規劃!
為強化地方特考用人的「在地」特色,除考試院試委昨向考試院提出具體的地方特考改革建議,已交由考選部評估;考選部在合併案的規劃上,也朝向地方特考考題應兼具地方特色的改革方向努力,考生們未來對於地方資訊與地方自治法規的掌握都必須更周全。
筆試加考地方特色科目
試委蔡良文建議,應採在地化考量,考試採兩階段辦理。第一階段以測驗式試題進行,篩選適當比例進入第二試,第二階段則採筆試,加考具跨域治理、地方治理或地方特色的科目;必要時,再依錄取名額加成錄取,進行口試,試務工作也可考慮部分由地方政府協助。
試委林雅鋒則指出,當年將特考與高普考類科一致化,應是基於技術簡化的理由,但不該以此認定特考與高普考有合併舉行的必要。
以七十五年考試類科為例,當時基層特考因應地方需求,在部分類科與科目上皆與高考、普考有差異,如高考普通行政人員類科行政組,除七門科目相同外,另加考行政學、中國政治制度史兩科;而基層特考乙等考試則加考地方自治。
林雅鋒建議,高普考與地方特考的考科完全一致雖有利於考試舉辦與通才培養,但應在地方特考考科納入地方自治所需的專業,或地方特色內涵,才有利於選拔適合地方政府發展的人才。